项目名称 |
某热电厂新建工程 | ||
项目性质 |
新建项目 | ||
项目投资 | 325672万元 | ||
规模 | 项 目 | 单机容量及台数 | 总容量 |
本 期 |
2台1025t/h亚临界汽包炉 2台300MW单轴、双缸、双排汽、抽凝式汽轮机 |
2050t/h、600MW | |
配套工程 |
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除尘系统、除灰渣系统、输煤、贮煤系统、脱硫系统、热力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供热管网、配电系统、事故贮灰场 | ||
备 注 |
年发电量:3.30×109kWh/a 年供热量:8.89×106GJ/a |
项 目 |
单位 |
本期 |
区域替代源 |
采用中水削减量 |
区域总量变化 |
废气量 |
万m3/a |
1276791 |
1038872.4 |
- |
+237918.6 |
SO2 |
t/a |
3662.12 |
7529.98 |
- |
-3867.86 |
烟尘 |
t/a |
446.6 |
6367.97 |
- |
-5921.37 |
废水量 |
万t/a |
174.32 |
21.55 |
923 |
-770.23 |
CODCr |
t/a |
173.68 |
9.30 |
295.52 |
-131.14 |
SS |
t/a |
52.72 |
10.43 |
140.46 |
-98.17 |
灰渣 |
万t/a |
51.44 |
23.77 |
- |
+27.67 |
脱硫石膏 |
万t/a |
15.3 |
- |
- |
+15.3 |
注:灰渣和脱硫石膏均为产生量
一、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等;
《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8]5号) 国务院 1998.1.12
我国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污染控制要求。
1、两控区控制目标为:到2000年,排放二氧化硫的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并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有关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城市、沿海开放城市及重点旅游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浓度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酸雨控制区酸雨恶化的趋势得到缓解。到2010年,二气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000年排放水平以内;城市环境空气二氧化硫浓度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酸雨控制区降水pH值小于4.5的面积比2000年有明显减少。
2、禁止新建煤层含硫份大于3%的矿井,建成的生产煤层含硫份大于3%的矿井,逐步实行限产或关停。新建、改造含硫份大于1.5%的煤矿,应当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煤炭洗选设施。现有煤矿应按照规划的要求分期分批补建煤炭洗选设施。城市燃用的煤炭和燃料重油的含硫量,必须符合当地城市人民政府的规定。
3、除以热定电的热电厂外,禁止在大中城市城区及近郊区新建燃煤火电厂。新建、改造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电厂,必须建设脱硫设施。现有燃煤含硫量大于1%的电厂,要在2000年前采取减排二氧化硫的措施,在2010年前分期分批建成脱硫设施或采取其他具有相应效果的减排二氧化硫的措施。化工、冶金、建材、有色等污染严重的企业,必须建设工艺废气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减排措施。
4、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综合防治措施
第一节 降低煤炭含硫量
1、限产关停高硫煤矿
2、加快发展动力煤洗选加工
3、限制城市燃料含硫量
第二节 控制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
1、燃用洗后动力煤
2、关停污染严重的小火电机组,降低发电煤耗
3、严格控制新建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
4、有效削减现有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
5、合理布局电厂,大力发展清洁发电技术
《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计基础[2000]1268号)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
各类热电联产机组应符合下列指标:
一、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的蒸汽流既发电又供热的常规热电联产。应符合下列指标:
1.总热效率年平均大于45%。
总热效率=(供热量+供电量×3600千焦/千瓦时)/(燃料总消耗量×燃料单位低位热值)×100%*
2.热电联产的热电比: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计基础[2000]1268号),关于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的通知中第七条规定:供热式汽轮发电机组的蒸汽流既发电又供热的常规热电联产,在总热效率和热电比两项指标上应符合表3中的要求。
表3 常规热电联产的指标规定
热效率指标(%) | 热电比指标 | |
单机容量(MW) | 指标值(%) | |
>45 | <50 | >100(年平均) |
50~200 | >50(年平均) | |
>200 | >50(采暖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