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环境评价师案例分析讲义(33)
国和网校 [2009-06-20 20:2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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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电厂运行过程中污染环节及污染因素分析
(1)污染环节分析
根据对电厂工艺过程的分析,可以看出燃煤电厂运行时可能产生污染物的生产环节如下:
l 燃烧过程
电厂正常运行时的燃烧过程主要包括燃煤的粉碎,燃煤在锅炉内的燃烧以及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经除尘器、烟道、烟囱排入环境空气。在该过程中,可能产生烟气污染物、锅炉清洗废水、灰渣,一些机械转动设备,如磨煤机、风机等可能产生噪声;锅炉启动及事故排气时可能产生排气噪声。
l 化学水处理过程
化学水处理过程主要是为电厂正常运行提供水质合格的工业补给水,在该过程中,通过若干化学处理过程对原水进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主要产生一定量的酸碱废水。
l 燃煤存贮、输送过程
燃煤存贮及输送时,为防止煤场扬尘影响环境,需对煤场及输煤栈桥进行喷洒或冲洗,从而产生输煤废水。此外,在不利气象条件时,贮煤场可能产生扬尘。
l 燃油存贮及装卸过程
该过程中,由于油罐脱水及油区冲洗,可能产生少量的含油污水。
l 发电过程
该过程中,各种机械设备如水泵、空压机的运行,可能产生噪声,冷却塔亦产生相当量的排污水及噪声。此外,主厂房内的冲洗可能产生相应的冲洗废水。
l 除灰渣过程及贮灰过程
除灰渣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灰渣及灰水。贮灰场在贮灰过程中,若管理不当或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可能产生扬尘。
l 烟气脱硫过程
烟气脱硫过程中,将产生脱硫废水、噪声及石膏。
(2)污染因素分析
电厂正常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各种废气,废水、灰渣及噪声。
l 废气污染物
废气污染物存在于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中,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SO2、NO2及烟尘。
l 废水污染物
废水主要有化学酸碱废水、含油污水、主厂房冲洗废水、输煤系统排水、锅炉清洗废水、灰水、脱硫废水及生活污水等。其中,
化学酸碱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及COD;
含油污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石油类;
主厂房冲洗排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石油类等;
输煤系统排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挥发酚等;
锅炉酸洗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及COD等;
脱硫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pH、盐类及少量的金属等。
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BOD5及COD等。
电厂运行中污染环节及因素见图1。
l 灰渣
灰渣中主要含有各种金属氧化物。
l 噪声
电厂各种机械设备的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噪声,噪声范围约为80~108dB(A)。
电厂运行过程中的污染环节及因素见表4及图1。
表4 电厂运行中污染环节及因素一览表
序号 生产过程 污染环节 污染因素 污染物
1 燃烧过程 燃煤粉碎及风机 噪声
锅炉燃烧 烟气 SO2、烟尘、NO2
灰渣 金属氧化物
锅炉排汽 噪声
锅炉清洗 清洗废水 pH、SS、COD等
2 化学水处理过程 原水处理 酸碱废水 pH、SS、COD等
3 燃煤存贮及输送过程 贮煤场及输煤系统 扬尘 TSP
输煤系统冲洗 输煤废水 SS、挥发酚等
4 燃油存贮及装卸过程 油罐脱水 含油污水 石油类
5 汽轮发电过程 设备运行 噪声
主厂房冲洗 冲洗废水 SS、石油类等
冷却塔 排污水、噪声 盐类
6 除灰渣及贮灰过程 贮灰场 扬尘 TSP
7 烟气脱硫 石灰石浆及石膏脱水 脱硫废水 pH、盐类及金属
石膏脱水 石膏 CaSO4•2H2O
评价等级
1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经筛选,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SO2、烟尘和NOX,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关于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经公式:
C0i—大气环境质量标准,mg/m3。
可计算得各个污染因子的Pi值,见表5。
表5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项目 Qi
t/h C0i
mg/m3 Pi 分级判别 评价
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SO2 0.574 0.5 1.15×109 Pi ≥2.5×109 2.5×108≤Pi <2.5×109 Pi <2.5×108 二级
TSP 0.07 1.0 0.7×108 Pi ≥2.5×109 2.5×108≤Pi <2.5×109 Pi <2.5×108 三级
NOX 0.832 0.24 3.47×109 Pi ≥2.5×109 2.5×108≤Pi <2.5×109 Pi <2.5×108 一级
注:TSP一次值按日均值的3.3倍计
本项目厂址位于城区,属于复杂地形,等标排放量最大值PNOX为3.47×109,按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原则,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
2 地表水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大外排废水量为9042 m3/d。根据导则HJ/T2.3-93的规定,本次评价将对地表水进行环境影响分析。
3 噪声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属于大型建设项目,厂址所在功能区为GB3096-93规定的2类标准地区,经初步预测,本项目实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增加值较大,噪声级增高量在0.1~8.8dB(A)之间,根据HJ/T2.4-1995的规定,属二级评价。
评价范围:
1 大气
根据一级评价工作等级要求,考虑到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形、地理特征,并考虑到常年主导风向,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主要污染源(烟囱)为中心,沿主导风上风向10km、下风向10km、侧风向各8km的一个矩形区块,面积320km2。
贮灰场评价范围为灰场边界外2km。
2 水
本项目电厂厂区外排废水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地表水评价范围为电厂排污口至污水厂的范围;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事故贮灰场周围2km。
3 声
厂界噪声评价范围为厂界外1m;环境噪声评价范围为厂址周围居民区。
环评重点
本次评价以现状污染源调查、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清洁生产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为重点,算清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预测项目实施后对评价范围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情况,再评述采取的环保措施可行性和保证性。
本次环评的重点为下列专题:
(1)现状污染源调查
(2)工程分析专题
(3)清洁生产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专题
(4)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专题
(5)烟囱高度可行性分析
(6)污染防治措施专题
(7)总量控制分析专题
(8) 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