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lesson.asp?top=705&up=1054"></script>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src="../../js/705-1054.js"></script>
考试目的
检验环评专业人员运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和标准、技术方法正确解决环境影响评价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内容
建设项目一般分为污染影响为主型的建设项目和生态影响型为主的建设项目两类,它们的差异在于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表现不同。源:中华考试网
污染型是建设项目以对环境污染为主,项目特征是排污量大,排污种类多。如造纸厂、水泥 厂、电力、焦化等排放大量的污染物;
生态(影响)破坏型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以生态破坏为主,如水电站建设、公路、铁路、矿业开发等。
一、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运用
1.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中的执行情况
2.分析相关环境保护及产业政策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落实情况
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内容很多,主要有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有关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渔业保护区、森林和野生动物保护区、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等环境敏感区,海域、矿产资源、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
重点分析建设项目与产业政策、能源政策、资源利用政策、环保技术政策、国家和地方发展规划及行业发展规划等的相符性。
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
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