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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案例分析考前辅导讲义47

国和网校  [2010-03-11 18:34:00 ]  【

 2、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应从哪些角度考虑问题?

从区域水文地质(岩性,地下水补、径、排)条件、地质构造、采煤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等几个方面,结合开采区已有矿井采煤后对地下水的影响和评价项目的实际地质条件,综合分析其环境影响,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

  3、生态环境影响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1)建设期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破坏,造成局部地区的水土流失现象。

  (2)营运期采煤沉陷及沉陷引发的地下水的漏失对自然植被和农作物的影响。

  (3)营运期采煤沉陷及沉陷引发的水土流失、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营运期地表沉陷引发的建筑物破坏和居民搬迁等社会影响。

  4、国家对煤矸石、矿井水和瓦斯的综合利用政策方面有哪些规定?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有关目标性的规定:

  (1)大中型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力求达到65%以上;

  (2)已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的大中型煤矿,其瓦斯利用率应达到当年抽放量的85%以上;

  (3)煤矸石的利用率达到55%以上,尾矿的利用率达到10%以上;

  综合利用方面的规定:

  (1)鼓励将矿坑水优先利用为生产用水,作为辅助水源加以利用。在干旱缺水地区,鼓励将外排矿坑水用于农林灌溉,其水质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2)积极推广煤矿瓦斯抽放回收利用技术,将其用于发电、制造炭黑、民用燃料、制造化工产品等。

  (3)推广煤矸石的综合利用技术,如利用煤矸石发电、生产水泥和肥料、制砖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中的有关规定:

  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经各省(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认定后,可享受有关鼓励和扶持政策。主要包括:井下抽采系统项目,地面钻探、泵站项目,输配气管网项目,煤层气压缩、提纯、储存和销售站点项目,利用煤层气发电、供民用燃烧及生产化工产品项目等。

  《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有关内容:

  (1)、瓦斯利用。主要有:民用瓦斯燃气技术与器具;中低压供气热水和蒸汽瓦斯锅炉应用技术与装备;燃气发电机组发电技术与装备等。

  (2)、促进煤层气和煤炭资源协调开发:

  坚持采煤采气一体化,依法清理并妥善解决煤炭和煤层气矿业权交叉问题。凡新设探矿权,必须对煤炭、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评价和储量认定。凡煤层气含量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并具备地面开发条件的,必须统一编制煤炭和煤层气开发利用方案,优先选择进行地面煤层气抽采,促进煤层气和煤炭资源协调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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