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环境空气影响
(1)建设期环境空气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建设期主要大气污染因素为:土方的挖掘和堆放扬尘、地表扬尘、建筑材料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混凝土搅拌站产生的少量粉尘、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和尾气等。
环保措施:施工营地采用液化气或电等清洁能源作燃料;运输车辆覆盖蓬布;建筑材料轻装轻卸,尽量降低装卸高度;对撒落的散装物料应及时清除;堆置的土石方及时回填;建材设置库房堆存;混凝土搅拌站和砂石料加工场地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在施工场区设置车辆清洗场地,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和清扫;在施工区域设洒水设施,专人洒水。
施工期对工业场地周围环境敏感点可能产生一定的影响,生产期间须加强洒水抑尘措施,以减少扬尘对鲁班山南矿单身宿舍的影响。
(2)生产期环境空气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工业场地设2台4t/h锅炉,作为矿井生产和生活热源,锅炉利用矿井瓦斯作为燃料,污染物浓度低。锅炉烟气经过15m高的烟囱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低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l3271--2001)中第二时段二类区的标准浓度限值。
本项目处于山区,风速较小,储煤尘扬尘、原煤筛分点,洗煤车间、煤转载点、受煤坑、给煤及返煤地道、装煤仓等产尘量小,采取措施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环保措施:输煤栈桥全封闭;筛分和洗煤车间采用吸气罩、袋式除尘器除尘;装车站采取防尘罩并洒水;露天储煤场采取洒水防尘措施;工业场地绿化等。
矿井采取“先抽后采”。在武乐煤矿建1万m’瓦斯储罐,设3台500kW瓦斯发电机组,工业场地周围部分居民改用瓦斯作为生活燃料。瓦斯综合利用率为90%,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