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价结论
四川芙蓉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筠连矿区武乐煤矿的建设符合国家环保政策,污染物排放量满足当地环保部门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在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保水采煤、新建水源工程和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资源综合利用等各项措施和环境保护投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项目开发对环境的影响可降低到当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可行。
案例分析
武乐井田地处四川南部,川、滇、黔三省交界,地形较复杂;井田数公里外有省级岩溶风景名胜区,为较敏感地区;属于较高硫分和高瓦斯矿井,周边有较多的小煤矿,泉域发达,其中有许多具有供水意义。在我国井工开采的煤矿中具有特别的典型性和代表性。该报告书在地下水、沉陷预测、生态恢复、废水和瓦斯综合利用等重点关心的几个方面,做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监测、预测和评价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报告书从地质构造、不同含水层和隔水层岩性及断层性质,地下水的补、径、排条件,导水裂缝带发育高度等多方面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居民居用水和岩溶风景区及温泉的监测,制定供水预案,对井田边界和河流及重要村庄留设保护煤柱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措施,确保采煤对地下水的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2.在生态沉陷预测方面,采用修正了的概率积分模型,使用实际测试的参数进行
预测,使得预测结果相对可靠;生态调查采用卫片解译,生态恢复措施具体,生态补偿机制得以落实;村庄居民搬迁优先考虑水源可靠、有保证的地方,减少居民二次搬迁,措施是可行的。
3.结合原煤硫分较高的情况,建设煤炭洗选设施,降低了硫分,同时为矿井水综合利用提供了可能;为解决矸石的综合利用问题,分别建矸石电厂和矸石砖厂,化害为利,可减少矸石堆存,同时为矿井水综合利用创造了条件;建设瓦斯电站,利用瓦斯作燃料,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也可提高矿井采煤的安全。这些资源的综合利用符合《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6]47号,2006年6月15日)和《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一五”规划》(国家发改委,2006年6月)的有关要求。
4.井田周边有11个小煤矿,开采小煤矿不仅破坏煤炭资源和水资源,而且还影响大矿的安全生产,如何避免小煤矿关闭后的死灰复燃是当前煤炭行业管理中重点关注的问题。报告书分析了小矿整合的可行性,给出了整合和关闭的名单,并附具了地方政府相关关闭小煤矿的文件,这些措施符合近几年来,尤其是2006年以来国务究、国家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闭整合小煤矿,调整煤炭行业产业结构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国家宏观调控、优化经济结构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切入点,使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和后续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这两个手段落到了实处。
5.报告书针对西南山区采煤可能导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特点,进行了详细的评价,提出了应对措施,在井工矿开采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是有特色的。
综上所述,在近几年来我国煤炭产能过剩,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接连出台,严格控制煤炭项目审批的情况下,对于武乐煤矿这样环境影响和外部条件复杂的矿区,该报告书的评价内容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和环保审批要求,是一本编写质量较好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问题与思考
1.煤炭开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关注的重点是什么?
2.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应从哪些角度考虑问题?
3.生态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4.国家对煤矸石、矿井水和瓦斯的综合利用政策方面有哪些规定?
5.矿井水的处理应注意哪些问题?矿井水有哪些综合利用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