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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环境影响评师辅导之交通运输类案例分析二(14)

国和网校  [2010-08-30 16:47:00 ]  【

3.施工期环保措施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是多方面的,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时,应将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文明施工及本《报告书》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的内容列入标书,明确施工单位在施工期的环境保护责任与义务,同时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和文物保护的监督与约束。

(2)施工期除采用“就近便道法”分流车辆外,还应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合理安排施工车辆的路线和时间,减少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3)扬尘是施工期最突出的污染源,施工中应严格按照北京市有关防治扬尘的规定要求,切实做好施工开挖面、施工场地、施工办公生活区、渣土堆放和运输等施工活动中的扬尘防治工作。

(4)做好施工期排水工程,主要工点应设置临时性的沉砂池和化粪池,并修建排污管线至规定的排放点,严禁在水源七厂、水源三厂水源保护区内及京密引水渠附近区域设置垃圾、废弃物堆放点,以保护沿线地表水体和地下水源的环境质量。

(5)施工期应按国家标准及北京市的法规,安排施工方式和时间,防止施工噪声对沿线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必要时采取工程措施减低施工噪声。

(6)妥善处理市民投拆,建议施工单位成立“信访办”,及时解决居民投诉,尽量争取市民的支持和谅解。

(7)加强施工期地下水赋存情况的观测、预报工作,实时监控,对可能发生涌水的地带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以防涌水等突发性事件发生。

(8)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及早与北京市渣土管理处联系,按渣土管理处指定的消纳场地消纳渣土,渣土运输车辆应满足有关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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