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一)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及方法检出限见表11。
(二)现场监测仪器情况
现场监测仪器见表12。
(三)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在验收监测过程中,该企业工况负荷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2)合理的布设了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方法,监测人员均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
(4)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流速计等进行了校核。烟气监测(分析)仪器在测试前按监测因子分别用标准气体和流量计对其进行了校核(标定),在测试时应保证其采样流量。
(5)保证验收监测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可靠性。
(6)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照《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的要求进行。做到了在采样过程中采集不少于10%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加不少于10%的平行样;对可以得到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在分析的同时做10%的质控样品分析;对无标准样品或质量控制样品的项目,且可进行加标回收测试的,在分析的同时做10%加标回收样品分析。
(7)测量数据严格实行了三级审核制度,经过校对、校核,最后由技术总负责人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