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见水污染型建设项目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29日)
1)了解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及水运资源时的环境保护要求转自:考试网 - [Examw.Com]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能资源。在水能丰富的河流,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多目标梯级开发。
建设水力发电站,应当保护生态环境,兼顾防洪、供水、灌溉、航运、竹木流放和渔业等方面的需要。
第二十七条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运资源。在水生生物洄游通道、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鱼、过船、过木设施,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间的水生生物保护、航运和竹木流放,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在不通航的河流或者人工水道上修建闸坝后可以通航的,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船设施或者预留过船设施位置。
2)了解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的行为(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0年10月31日)
了解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的有关要求。(第三十二条)
在鱼、虾、蟹洄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问题与思考
1.水电工程的工期组成分几个阶段? (准备期、筹建期、主体工程建设期、完建期)
2.某环评单位在进行某水电站的环评现场调查时,发现该电站在做“三通一平”的施工前期工作,环评单位该如何反映此事? (B、D、E)
A.认为该项目已经违法开工,停止开展环评工作考试用书
B.了解该项目是否已经编制了施工准备期的环评报告书(表)及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批情况
C.“视而不见”,环评报告书编制时忽略或隐瞒该事实
D.通过了解发现该项目已开展施工前期的环评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报告书编制中对此有所反映,并阐述、分析已开展工程措施落实情况
E.通过了解发现该项目施工前期未进行任何环评工作,向有关部门上报反映此事
3. 简述开展引水式电站工程的环评工作时应重点关注的环境问题。
答:对于引水式等水电开发方式,重点应明确减脱水河段的长度,评价对该河段生态、用水单位、景观的影响,落实泄水建筑物建设和运行,确保下泄一定的生态流量。要根据当地生产、生活、生态以及景观需水的要求,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确定生态流量。对于下游有航运要求的大江大河,水电站运行要满足航运流量的要求;运行期间要确保鱼类等水生生物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4.水电工程环评生态现状调查应关注哪些方面?
答:主要对评价区内的陆生生态及生物多样性和水生生态及生物多样性进行调查和评价,陆生生态要阐明植被类型、组成、结构、特点,生物多样性等;水生生态要阐明是否有鱼类“三场”(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回游通道分布。特别要明确区内是否有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珍稀动植物和珍稀濒危特有鱼类的分布,其生态习性、繁殖特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