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工程监理规范
GB/T26429—2010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设备工程
3.2委托人
3.3设备监理单位
3.4被监理单位
3.5设备监理工程师
3.6项目监理机构
3.7总监理工程师
3.8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3.9专业监理工程师
3.10专业监理工程师助理
3.11质量计划
对特定的项目、产品、过程或合同,规定由谁及何时应使用哪些程序和相关资源的文件。
注1:经委托人认可、设备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对具体监理项目的服务过程和资源做出规定的文件;
注2:可编制总体质量计划,也可编写有关单项活动的质量计划;
注3:质量计划的详细程度与委托人的要求、运作的方式和监理项目的复杂程度相一致;
注4:质量计划需要应用的许多通用文件可能包含在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这些文件可能需要选择、改写和(或)补充;
注5:质量计划可以作为独立的文件,也可以作为其他文件的一部分,如项目管理计划;
注6:实际应用中,质量计划可能被称为监理规划。
3.12监理细则
监理服务过程中规定某项具体监理活动详细作业方法等的作业指导文件。
3.13见证
3.14文件见证点 R点
3.15现场见证点 W点
3.16停止见证点 H点
3.17日常巡视检查
4设备监理单位的基本要求
4.1总则
应遵循科学、公平、公正、规范,诚信的原则,恪守监理职责、行使监理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努力使委托人满意,包括:
a)只在其能力范围内开展监理服务,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b)应确保其设备监理人员遵循监理行业的道德行为准则;
c)不得从事所监理项目的设计、销售、采购、制造、储运、安装、调试等活动;
d)应要求设备监理人员以正直、公平、诚实的态度为委托人提供监理服务;
e)应确保设备监理人员在监理活动过程中遵守有关保密的约定和规定;未经书面允许,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应泄露委托人申明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亦不应泄露被监理单位申明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4.2设备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
4.2.1总则
应建立并保持符合GB/T19001-2008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
应对设备监理服务所涉及的过程进行持续的策划、组织、监视、控制、报告和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4.2.2文件管理
4.2.3记录和资料管理
4.2.3.1总则
4.2.3.2监理资料的管理
应对监理资料的搜集、分类、整理、归档、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处置和提供等进行控制:
a)监理资料应包括监理服务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原始记录;
b)应明确监理资料管理的职责;
c)监理资料应真实完整,分类有序;
d)监理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e)监理档案的编制、分类、归档、保留、处置、提供应符合有关规定和监理合同的约定。
注1:监理资料一般包括以文字、图形、照片等为主要内容纸质形式的资料,以及电子文件形式的资料;
注2:根据项目管理的特点,监理资料一般可根据工程阶段、设备类别;服务内容、专业类别、资料的内容等进行分类。按监理资料的内容可将其分为如下几类:
a)依据类合同文件,包括监理合同等。一般包括项目合同、图纸、方案、变更文件、有关的会议纪要等;
b)监理工作文件类,包括质量计划、监理细则等;
c)监督管理类,指检查、审核、确认、见证等监理记录,一般包括见证记录、审核记录、监理日记等,以及被监理单位提交的方案、计划、报告、质量记录等文件和记录;
d)指令文件类,包括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支付证书、暂停令、开工/复工指令等;
e)沟通协调类,包括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相关的往来文件、相关的电话、传真记录等;
f)监理报告类,包括监理总结报告、监理阶段报告等。
5设备监理单位的资源管理
5.1设备监理人员
5.1.1总则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设备监理人员聘用、培训、能力评定、业绩考核、岗位职责等管理的控制。
5.1.2总监理工程师
5.1.2.1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三年以上设备监理工作经验的注册设备监理师担任。一名注册设备监理师只宜担任一个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5.1.2.2总监理工程师应在设备监理单位授权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其职责,在履行监理合同过程中代表设备监理单位,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组织、计划、协调、控制;
a)根据监理合同及项目进展的需要调配设备监理人员,确定项目监理机构内的人员岗位、职责、任务分工;
b)主持制订质量计划,组织制订监理细则,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主持整理项目的监理资料等;
c)审核文件见证点、现场见证点和停止见证点等监理控制点的设置;
d)主持监理工作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
e)协调监理单位与委托人、承包人和其他相关方的关系,负责重大事宜的沟通;
f)参与监督重大质量问题的分析处理以及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调查;
g)组织审核被监理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报审文件;审核签认关键环节的质量检验资料;协助委托人处理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工程延期等事项;组织审核签署被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和完工结算;组织审查被监理单位的完工资料;
h)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包括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暂停令、开工/复工指令、支付证书等类文件;
i)如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应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书面授权,明确其可行使的部分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但不包括以下权力:监理细则的审批权,开工/复工指令、暂停令、支付证书、工程完工验收等的签证权,工程结算签认权,合同争议、索赔、违约的最后处理的审核权,项目监理机构成员的调配、调换权。
5.1.3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设备监理单位和(或)总监理工程师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其职责,主要包括:
a)参与编制质量计划,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细则,提出文件见证点、现场见证点和停止见证点的建议,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的监理工作,负责编写分配任务范围内的监理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b)审查被监理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技术文件、质量记录、进度计划、申请和变更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c)监督检查被监理单位的合同履行行为,检查各类材料、零配件、设备、仪表等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监督检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过程、关键工序,对监理控制点进行见证,适时进行日常巡视检查;针对找出的偏差或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其处置结果进行验证;如发现严重不符合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报告委托人;
d)提出对支付申请的审查意见;
e)适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签发暂停令的建议;
f)起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可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g)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归档等资料管理;
h)承担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5.1.4专业监理工程师助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助理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在设备监理单位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其职责,主要包括:
a)检查材料、零配件、设备、仪表等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b)检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过程、关键工序,对监理控制点进行见证,适时进行日常巡视检查,签署报验单等原始凭证;
c)复核或从现场直接获取检测等有关数据;
d)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e)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归档等资料管理;
f)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5.2项目监理机构
设备监理单位委派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符合与委托人的约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a)项目监理机构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b)设备监理单位应考虑设备工程项目阶段、项目的特点、监理实施现场条件、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被监理单位的管理能力等因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
c)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构成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设备监理工作的要求。
5.3设备监理所需的设施设备
5.4设备监理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