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监理工程师助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助理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或)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在设备监理单位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其职责,主要包括:
a)检查材料、零配件、设备、仪表等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b)检查生产过程中的重要过程、关键工序,对监理控制点进行见证,适时进行日常巡视检查,签署报验单等原始凭证;
c)复核或从现场直接获取检测等有关数据;
d)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e)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的收集、整理、汇总及归档等资料管理;
f)承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
5.2项目监理机构
设备监理单位委派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项目监理机构应符合与委托人的约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a)项目监理机构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
b)设备监理单位应考虑设备工程项目阶段、项目的特点、监理实施现场条件、服务内容,服务期限、被监理单位的管理能力等因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 ,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从其规定;
c)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构成应专业配套、数量应满足设备监理工作的要求。
5.3设备监理所需的设施设备
应确定、提供和(或)维护开展设备监理活动所需的基本设施和(或)装备,应对设备监理活动所需设施和(或)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予以控制。
5.4设备监理的工作环境
应确定并管理设备监理服务所需的工作环境。应对包括监理人员在监理活动中自身的安全保障等工作环境的保障和管理予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