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2015年广州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考后复核预审时间:2015年8月3日至8月12日期间。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提交资料。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穗人考中心函〔2015〕71号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广州市报名点考生,市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5年7月24日公布, 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
考生请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专栏”(http://www.cpta.com.cn )进行成绩查询。我市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将有关考后复核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暂定合格标准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200 |
12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150 |
9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150 |
9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120 |
72 |
如已达到合格标准,请您按时提交报名资料现场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二、提交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广州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3日至8月1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提交资料。
由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报名,因此,省、市考试机构均无法获取考生手机号码、单位和家庭地址、微信等联系方式,无法向考生进行一对一提醒,请广大考生留意网上公告时间,并相互转告。
三、提交资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资料提交的期限,我们将按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要求,在2015年8月14日前将此项考试的考生资料上报。同时,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申办证书;逾期提交资料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都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考生报名承诺书》(点击下载)
2.《工作简历表》(点击下载)
3.《代办委托书》(点击下载)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