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了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有关规定
第53条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例题】
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A、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B、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C、编制环境影响调查报告
D、制定环境影响报告表
答案:A
解析:注意产生单位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