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
本章考纲要点:
( 1 )了解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 2 )熟悉国家保护耕地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的有关规定;
( 3 )掌握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有关规定;
( 4 )了解建设占用土地的有关规定;
( 5 )了解由国务院批准的征用土地的范围。
《土地管理法》1986年制定,2004年修订
一、了解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4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例题】
国家对土地种类的划分包括:
A农用地、耕地、建设用地
B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的
C耕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等
D耕地、林地、住宅用地
答案:B
解析:了解我国土地管制用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