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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法律法规第五章一节

国和网校  [2013-08-22 09:10:00 ]  【

第五章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第一节 “三同时”制度与环境保护验收

一、三同时制度的由来
1、1972年6月,在国务院批转的《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关于官厅水库污染情况和解决意见的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工厂建设和‘三废’利用工程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要求。
2、1973年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最早规定了“三同时”制度。
3、1979年的《环境保护法(试行)》和1989年的《环境保护法》在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同时,重申了“三同时”制度的规定。
4、1998年《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条例》规定了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制度。
第16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18条: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第23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建 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既包括环保设施的验收,也包括环保措施的落实。这两个方面是有联系的,措施往往包括设施。我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年发布第13号令 公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现行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主要根据。该《办法》中强调了设施的三同时以及措施的落实。
1、环保设施主要有:污染控制设施;生态保护设施;节约资源和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环境监测设施。
2、环保措施主要防治污染和对生态破坏的措施,例如水污染防治中,减少和消除污染源排放的废水量是措施,它不仅建设包括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也包括废水利用和回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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