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注册环评师 > 科目 > 法律法规 > 复习辅导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相关法律法规》精讲笔记(50)

国和网校  [2014-10-19 10:01:00 ]  【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正备考中,国和网校编辑整理了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相关法律法规》复习资料,供广大学员参考学习!

  了解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排放或处理、贮存放射性废液的有关规定

  第42条 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对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进行处理或者贮存。

  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放射性废液,必须采用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方式。

  禁止利用渗井、渗坑、天然裂隙、溶洞或者国家禁止的其他方式排放放射性废液。

  了解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方式及编制处置设施选址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43条 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实行近地表处置。

  高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实行集中的深地质处置。

  α放射性固体废物依照前款规定处置。

  禁止在内河水域和海洋上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

  第44条 国务院核设施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质条件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的需要,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编制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所选址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所选址规划,提供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所的建设用地,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处置。

  掌握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处理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有关规定

  第45条 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

  【例题】

  依据《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要求,对不得向环境排放的放射性废液进行处理或者贮存

  B 国务院核设施主管部门根据地质条件和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的需要,在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编制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场所选址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C 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并承担处置费用

  D 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实行近地表处置

  E 产生放射性废液的单位,向环境排放符合国家放射性污染防治标准的放射性废液,必须采用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放方式

  答案:ACE

  解析:B错在选址机关少了“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D错在“低、中水平”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实行近地表处置

相关推荐
  • 复习辅导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