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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复习资料(2)

国和网校  [2014-11-13 17:55:00 ]  【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正备考中,国和网校编辑整理了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复习资料: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的有关规定,供广大学员参考学习!

  一、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的有关规定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的法律依据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05〕24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工作公告》(2005年第52号),《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再次登记的公告》(2008年第43号),《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0号)

  2、登记制度:

  (1)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实行定期登记,取得职业资格后3年内申请登记,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证》,证书有效期3年。

  (2)环评工程师就业要求:应登记在本人全日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或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调查机构,且以单位名义接受委托。未经登记者,不得以环评工程师名义从事环评相关义务。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与港澳台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也可以按规定程序参加考试、登记。

  (3)环评工程师登记类别:应按设定类别进行登记,每人只可登记一个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类别表

  登记类别 登记类别

  1.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9.交通运输类环境影响评价

  二、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环发〔2007〕97号)

  环评工程师在其职业资格登记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累计不少于48小时。

  下列形式和学时计算方法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接受继续教育学时累计的依据:

  (1)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举办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

  (2)参加登记管理办公室认可的其他培训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

  (3)承担第(一)项中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授课任务的,接受继续教育学时按实际授课学时的两倍计算;

  (4)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命题或审题工作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48学时;

  (5)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在5万字以上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48学时;

  (6)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或在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环境影响评价相关论文1篇(不少于2000字)的,相当于接受继续教育16学时。

  环境影响评价评价工程师申请职业资格再次登记时,应提交在登记期内接受的符合本规定第七条要求的继续教育证明。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未达到规定要求的,登记管理办公室不予办理再次登记。

  2.特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0.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

  3.轻工纺织化纤类环境影响评价 11.海洋工程类环境影响评价

  4.化工石化医药类环境影响评价 12.输变电及广电通讯类环境影响评价

  5.冶金机电类环境影响评价 13.核工业类环境影响评价

  6.建材火电类环境影响评价 14.环境影响技术评估

  7.农林水利类环境影响评价 15.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8.采掘类环境影响评价 16.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

  所在单位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人员可申请类别1~13;所在单位为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机构的人员可申请类别14;所在单位为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的人员可申请类别15;所在单位为从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或技术评估机构的人员可申请类别16。

  (4)登记条件:

  ①取得《职业资格证》具备相应能力

  ②职业行为良好,无犯罪记录

  ③坚持本岗工作,身体健康,70周岁以下

  ④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5)不予登记:

  ①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②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中有重大过失并受过行政处罚或撤职以上行政处分的;

  ③在申请登记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④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的。

  ⑤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申请登记的;

  ⑥申请登记的单位名称与其所持有的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中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

  ⑦提交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6)登记申请的材料:申请登记不同类别需提交不同的证明材料,首先申请各类别均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申请表;

  ②《职业资格证书》;

  ③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④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或人事关系证明;

  ⑤所在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申请登记类别2~16的,还需提交以下材料之一:

  ①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负责人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成员受聘证明;

  ③相应类别的业务考核合格证明。

  相应类别的业务考核合格证明,对不同的登记类别,要求也不同。登记类别2~12的业务考核合格证明满足以下之一即可: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的至少8项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中申请登记类别2者,亦可提交相应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②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期刊和有国际统一书号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至少5篇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专业论文的清单及期刊、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正式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专业著作清单及首页、人员名单页复印件,本人独立撰写章节累计不少于10万字;

  ④作为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相应类别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授课教师,近五年内独立承担的至少20学时培训授课时间的情况说明:

  ⑤登记管理办公室颁发的相应类别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登记类别13的业务考核合格证明满足以上(1)~(3)之一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登记类别14的业务考核合格证明满足以下之一即可: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主持编制的至少30项省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清单、首页复印件及报告主持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

  ②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和有国际统一书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至少8篇环境影响评价或技术评估专业论文的清单及期刊、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正式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BN)的环境影响评价或技术评估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累计不少于10万字)清单及首页、人员名单页复印件;

  ④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颁发的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或登记管理办公室颁发的相应类别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登记类别15~16的业务考核合格证明满足以下之一即可:

  ①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主持编制的至少5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通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报告清单、首页和人员名单页复印件及报告主持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

  ②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期刊和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期刊上发表的至少5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专业论文的清单及期刊、论文首页复印件;

  ③正式出版的有统一书号(ISSN)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章节累计不少于10万字)清单及首页、人员名单页复印件;

  ④作为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环境保护部组织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培训授课教师,近五年内独立承担的至少40学时培训授课时间的情况说明;

  ⑤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或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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