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注册环评师 > 科目 > 法律法规 > 复习辅导

2015环境影响评价师法律法规考点:地下水EP措施与对策的基本要求

国和网校  [2015-03-12 12:56:00 ]  【

  1、地下水保护措施与对策应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突出饮用水安全的原则确定。

  2、环保对策措施建议应根据Ⅰ类、Ⅱ类和Ⅲ类CP各自的特点以及CP所在区域环境现状、EI预测与评价结果,在评价工程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有效性的基础上,提出需要增加或完善的地下水EP措施和对策。

  3、改、扩建项目还应针对现有的环境水文地质问题、地下水水质污染问题,提出“以新带老”的对策和措施。

  4、给出各项地下水EP措施与对策的实施效果,列表明确各项具体措施的投资估算,并分析其技术、经济可行性。

免责声明:国和网校预祝广大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以上内容仅代表原创者观点,其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国和网校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由此产生的后果与国和网校无关;如以上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我们将会及时处理。

相关推荐
  • 复习辅导
  • 模拟试题
  • 历年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