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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师《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考试: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有关规定

国和网校  [2015-06-26 14:45:00 ]  【
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有关规定$lesson$

  1.特殊区域的环境保护――特殊区域

  2.农业环境的保护――农业环境

  3.海洋环境的保护

  4.城市环境保护

  三、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1.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申报登记,缴纳超标排污费并治理

  2.污染严重单位的法律义务及污染事故的处理――限期治理,及时处理,及时通报

  3. “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用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三同时”管理制度作用于建设项目立项后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

  一、《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 2000年3月20日颁布《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 《水污染防治法》适用范围和监督管理

  3.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优先保护,设立保护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的划分等级及保护要求,保护区适用标准

  4. 防止地表水污染

  5. 防止地下水污染

  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

  我国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主要是粉尘和二氧化硫。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2.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预报制度

  3. 防治燃煤产生大气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主要防治措施4点

  4. 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工业生产)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1. 环境噪声及其污染――环境噪声污染定义

  2. 规划布局减轻噪声污染

  3. 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管理

  4.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5.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开工15日内申报

  6.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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