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殊区域的环境保护――特殊区域
2.农业环境的保护――农业环境
3.海洋环境的保护
4.城市环境保护
三、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1.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责任――申报登记,缴纳超标排污费并治理
2.污染严重单位的法律义务及污染事故的处理――限期治理,及时处理,及时通报
3. “三同时”管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用于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三同时”管理制度作用于建设项目立项后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
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一)
一、《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1. 2000年3月20日颁布《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2. 《水污染防治法》适用范围和监督管理
3. 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优先保护,设立保护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划定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保护区的划分等级及保护要求,保护区适用标准
4. 防止地表水污染
5. 防止地下水污染
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二)
我国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主要是粉尘和二氧化硫。
1.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2. 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公报、预报制度
3. 防治燃煤产生大气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主要防治措施4点
4. 防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工业生产)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
1. 环境噪声及其污染――环境噪声污染定义
2. 规划布局减轻噪声污染
3. 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管理
4. 工业噪声污染防治
5. 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开工15日内申报
6.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