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法》规定,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等综合规划和指导性专项规划要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非指导性专项规划,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相应规定了必要的程序和法律责任。这是一个重大的战略措施。如果可以得到切实的实施,环境保护可以从根本上、从全局上、从发展的源头上注重环境影响、控制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及时采取措施,减少后患。可以用环境保护和发展双赢的眼光,正确选择工业结构、工业技术和排放标准,合理布置工业企业,组建工业生态园区,使很多的环境问题从源头得到根治。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最重要的意义,就是找到了一种比较合理的环境管理机制,构建了综合决策的实际内容。可以通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可以形成政府审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对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负责,公众参与,共同保护环境的新机制。规划环评是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管理方式上,实现从项目型管理向综合型管理转变,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被动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转变的契机,是环保部门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