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95号)文件精神,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5月25、26日举行。为确保考试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在“报名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
民营企业、非公组织及相关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北京时间)
5月25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6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及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1个科目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评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注意事项如下:
(一)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二)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三)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具体条件如下: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四、考试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合格证书。
五、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须在网上报名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照片后,打印《报名申请表》(A4纸),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在规定的资格审核、确认及缴费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报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报名考试费,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确认及交费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2月25日-3月29日
现场确认缴费时间:
3月18日-3月29日(每天10:30-13:30 15:30-17:30 节假日休息)
六、考点设置
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一个考点。
七、准考证打印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考试前15天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完整的《准考证》必须包含如下项目:(1)考生照片(2)考生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3)考生考试信息(如:报考级别、报考专业、考试科目、考试日期、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考场编号、座位号等)(4)防伪二维条码(5)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准考证》背面(6)考生须知等。
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八、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查询。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