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3]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报名分两个步骤:网上报名、交费确认。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2月25日9:00-3月22日17:00。
我市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sg.gdkszx.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须上传本人相片,上传的相片必须为考生本人近半年内的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相片大小应为大一寸(33mm×48mm),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30kb之间。
从2013年起,考生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见附件1。
报考者注意阅读《韶关市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实行网上在线支付考务费的通告》(http://sg.gdkszx.com.cn/show.asp?id=1509)和《网上缴费温馨提示》(http://sg.gdkszx.com.cn/show.asp?id=1520)。
(二)交费确认
我市报名点采用网上交费、考后审核方式。我市报名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2013年3月22日17:00。网上交费完毕即完成报名所有手续,考前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后,考生须立即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该表要与报名相关材料一起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自行留存,考试合格者需提交此表。考生要妥善保管好准考证(监考员签名),待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到我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提交报名表、相片及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考生提交的相片为制作合格证书所用,务必与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一致。相关材料的提交要求见附件1,逾期未提交者,后果自负。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
5月25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5月26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三、考试方式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成绩不予滚动)。
(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务必注意:1.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 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3科为客观题,均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我省各考点均有配备时钟,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严禁携带手表、手机、耳机、电子笔等其它电子设备。
四、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均将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考生须诚信报考,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手机号码),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场设置
全省考区设在广州。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2013年5月20日9:00-5月24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韶关市人事考试信息网”(sg.gdkszx.com.cn)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我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人社局人事考试办公室领取。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办公楼一楼,联系电话:8526609、8526601。
(六)收费
根据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七)考试用书
为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服务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征订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录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联系电话:020-37603186、37604090)。
附件:
1.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3.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1日
附件1: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按照《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3年年底。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考试的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三、提交材料要求
1.《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除提供上述材料外,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外省市转入考生需提交转考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附件2: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新专业名称 |
旧专业名称 |
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环境监测 | |
环境科学 |
环境学 |
环境规划与管理 | |
生态学 |
生态学 |
化学 |
化学 |
应用化学 |
应用化学 |
生物科学 |
生物学 |
生物化学 | |
生物科学与技术 | |
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
资源环境规划与管理 |
经济地理学与城乡区域规划 | |
大气科学 |
气象学 |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 | |
大气科学 | |
给水排水工程 |
给水排水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水文与水资源利用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化学工程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学工程 | |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
农业建筑与环境工程 |
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 | |
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 |
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 |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管理 |
野生动物保护与利用 |
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 |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农业环境保护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规划与利用 |
其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可的环境保护相关专业 |
附件3: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名称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35.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02.免2科 |
0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
04.考全科 |
0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
4.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说明: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级别与专业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新版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对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