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邢台201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7日至28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http://www.hebpta.com.cn/。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及中省属驻邢有关单位人事处(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 76号)和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2]5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2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6、27日举行,考点设在省会石家庄。
5月26日 |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5月27日 |
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二、2012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2012年2月7日至28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http://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后最晚于2月28日前打印报名表。
报考人员须提交报名表2份、相关证件相关证件(学历证、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有关证件、表中所填内容和上传照片无误后报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对报名材料审核后,要在报名表及所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各主管部门持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附件1)及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2月28日到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确认。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或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
各类企业人员到企业注册地的县(市、区)人社局相关部门报名。
为保证报名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按时做好本单位的报名准备工作,并按照下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① 主管部门要按照附件1的格式将本单位报考人员的姓名、报名序号和工作单位等基本信息汇总整理成Excel文件,在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确认时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交市职考中心。
② 所有复印件必须使用A4纸复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二代身份证须将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③ 报名材料由2份组成。每份材料的顺序是:报名表1份装订在前,其余各复印件1份,按照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其它证件、证明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后,装订位置在纸张的上边居中。
④ 凡报名材料组档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依照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参加全科考试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其他事宜
1、报考人从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是指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报告以及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
2、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间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统一编号的证书。
3、部分科目免试报考人员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相关业务工作年限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考全科)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2科)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五、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925号)和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的规定,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报名费10元。
附件:
1、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2、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2012年1月31日
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主管部门:(盖章)
序号 |
报名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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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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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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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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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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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
档案号 (保证成绩滚动管理,请老考生务必填写原档案号,新考生不用填写)报名序号
姓 名 |
性别 |
学历 |
照 片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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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毕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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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职 务 |
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时 间 |
截止03年底从事环评 工作年限 |
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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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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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邮编 |
单位 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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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事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主管 部门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市人事考试中心意 |
审查人签字: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1、报考人员应在各栏中用钢笔如实填写。
2、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3、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是指2002年11月至2003年12月31日间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统一编号的证书。
4、交表时请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工作证明(工作性质、工作时限)、上岗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