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省直及中央在长各有关单位:<?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14:00-17:00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报名条件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湖南省人事厅、湖南省环境保护局《转发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湘人发[2004]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应试人员须登陆湖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unanpta.com),点击主页上“考试报名”,按有关要求在网上填写本人真实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电子证件照(照片须采用JPG格式,大小为10-20KB,像素高宽为170*130),照片不符合要求者,后果自负。
(二)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打印资格考试登记表,由单位人事部门核实并加盖公章。新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按资格考试登记表上所选报名点到所在市州的人事考试部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缴费;续考人员可直接缴费。省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请于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含上缴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20元);其它科目每人每科35元(含上缴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缴费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四)打印准考证。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的应试人员请于
(五)跨省转考的考生,必须携带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在考试报名规定的时间内到湖南省人事考试院考务二部(电话0731-82216500)办理转考手续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