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首次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质量审查合格后,再于2011年1月6日至1月27日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定、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免试部分科目者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环保局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资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地址:成都市西御街31号,电话:86112517)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须清点整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送市人事考试中心备查。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部门还须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管理信息平台(简称考务通)进行网上资格审查确认。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应说明理由,对相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报考人员重新上传。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四川人事考试网。
3.资格审查要落实责任制,做到谁复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市职改办和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按照管理权限,对资格报考人员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对提供虚假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人员和不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取得考试资格的人员,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人事部令第3号)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场设置及相关事项
全省考场统一设置在成都,准考证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考前一周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打印本人准考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严禁将提包、书籍、资料和电子记事本、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请在考前务必提醒考生:1、答题前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黑色墨水笔、2B铅笔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用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时,草稿纸由考场配发,考后与试卷一并收回。
考试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件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成功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