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工作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价中心负责。各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环保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考试的组织、宣传工作。
二、考试科目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由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报名条件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实施办法》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类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考生于2011年1月15日--2011年2月15日登录新疆人事考试网(www.xjrsks.com.cn),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的科目选择和各项内容。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近期的免冠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20K。考试中心将在24小时内对上传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可下载打印《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3、全疆初考及符合免试考生均需作资格审查,携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证书原件、环评上岗证书原件于2011年3月1日-3月10日到新疆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乌鲁木齐北京南路774号,科学院旁向小西沟方向100米)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联系电话:0991—3694196、3838802
联系人:党新群、柳军荣
续考考生不需进行资格审查,可直接在主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办理交费手续。无主管单位的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可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中心或自治区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办理报名手续。
4、报考者于考前一周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留存一份打印的报名表,以便打印准考证)
5、各地、州、市、自治区直属单位于2011年4月1日—4月10日将考生的报名表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四、 考试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11年5月28日---5月29日
5月28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5月28日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9日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5月29日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五、考场设置
根据国家关于执(职)业资格类考试考点设置的有关规定,本次考试的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具体事宜以准考证贴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