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2015年天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预合格“新考生”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时间:2015年8月13日。携带材料: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学位)证书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原件(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
关于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预合格“新考生”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已经公布,现将2015年的“新考生”(指2015年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预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请预合格人员名单中的“新考生”于2015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4:30)持与报名时上传一致的毕业(学位)证书原件(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须携带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原件(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18号)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的有关材料与报名时上传的资料信息不符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
特此通知。
附: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新考生”预合格人员名单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