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2015年珠海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考后复核预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大楼一楼,可乘坐K2路、55路、68路公交车到“城市广场”站。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12日前。
关于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珠海市报名点考生: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7月24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暂定合格标准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200 |
12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150 |
9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150 |
9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120 |
72 |
如您已达到合格标准,请按照报考文件通知,提交报名资料以供预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资料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珠海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12日前(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考试院前台提交资料。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兴华路156号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大楼一楼,可乘坐K2路、55路、68路公交车到“城市广场”站。
由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报名,因此,省、市考试机构均无法获取考生手机号码、单位和家庭地址、微信等联系方式,无法向考生进行一对一提醒,请广大考生留意网上公告时间,并相互转告。
二、提交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
3.工作简历表一份;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需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我院再次送审)。
三、注意事项
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珠海市人力资源鉴定考试院
2015年7月28日
附件:
考生报名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已阅读关于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在考试过程中我将自觉遵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信息,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考试过程中,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接受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维护考场秩序,遵守考场规则; 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服从处理决定,接受处理;
5.本人承诺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所属报名点网站公布的考后提交报名资料要求,按时提交报考资料,逾期提交视为本人放弃资格申请;
6.本人已周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认同并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工作简历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专业工作共 年,工作简历如下:
起止年月 |
单位名称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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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单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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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表格内考生、经办人应签名,单位应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代办委托书
职称名称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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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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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 托 代 办 资 格 审 核 理 由 |
本人参加 考试已通过,因 ,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现委托代办人带齐本人所需证件、材料前往你局(中心)办理,本人承诺在1月内( 年 月 日前)由本人亲自带有关证件、材料再到你局(中心)现场复审,特此承诺。 | ||||
代办人(签名): 经办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