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云浮市人事考试院2015年云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考后复核预审联系电话:0766-8818280。时间:2015年7月29日至8月7日。地点: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三路3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送交资料。
关于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7月24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暂定合格标准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200 |
12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150 |
9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150 |
9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120 |
72 |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云浮市报名点的考生,请于2015年8月3日至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云浮市云城区星岩三路3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送交资料,联系电话:0766-8818280。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第1款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和聘书、符合第2款的考生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聘书和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 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并加盖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云浮市人事考试院
2015年7月31日
附件:1.考生报名承诺书(点击下载)
2.工作简历表(点击下载)
3.代办委托书(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