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执(职)业技术资格证书丢失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补发申请;
2、单位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4、刊登“遗失证明”的市级(设区的市)以上报纸,需刊登证书编号;
5、存档的专业、执(职)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复印件);
6、补发专业技术(执、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从本网下载);
7、各市书面申请。
以上材料除最后一项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准备外,其他材料都由考生个人准备。市人事考试中心集中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并提交相关资料,省人事考试中心核实后,集中报人社部申请补发。
地址:黄河路153号(山东加工制造业人才市场509房间)
联系电话:0546-8327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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