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凡于12月6日前到市职改办登记办理的各类资格证书均已办回,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尽快到市职改办领取证书。单位领取时请携带介绍信和身份证;个人凭身份证领取,不得代领。
领取2013年度二级建造师证书,均需持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增项证书还需携带原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
领证地址:市政府大楼六楼624室,电话:2626130
考试简介 政策动态 考试报名 考试大纲 成绩查询 证书领取 备考经验 准考证打印 考试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