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提交的办证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四张近期2寸证件照。
3.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三份。
4.其他专业需要附加的材料及程序说明:
(1)会计证书:需要考生须到原报名点领取资格登记表,凭以下材料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办理证书:①资格登记表;②2寸证件照1张;③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职称外语证书无需提交办理材料。
二、领取手续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证书。
2.非考生本人凭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书和考生本人身份证领取。
3.单位集体领取方式(仅适用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证书)
(1)考生单位开具介绍信,委托本单位工作人员领取证书,介绍信需提供如下信息:前来领证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参加考试年月;介绍加盖本单位公章。
(2)介绍信附件需要附上各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
(3)领证人凭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领取手续。
三、办理日期及领取期限
(详细请看 年度证书办理表)
四、过期领取证书的办理程序
1.考生在前台登记需要领取的证书和以前办理时间;
2.考生在一周后按领取手续办理。
五、遗失补证的办理程序
1.考生在《海南日报》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印制编号作废);
2.提交办证材料。
3.因补办证书需向国家人社部申请,时间较长,请耐心等待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
4.考生在接到办理完毕的电话通知后2个月内领取。
5、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证书遗失不补证,只开具成绩证明。具体办理程序:(1)考生个人提出个人申请,申请应包含以下信息: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参加考试年月、申请原由;个人申请需本人单位核实并加盖公章,无单位的考生需加盖本人社区公章。
(2)考生在提交申请一周后按领取手续办理。
办理地点: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二楼大厅职称考试处柜台
2013年度证书办理、领取表
专业名称 | 证书办理情况 |
职称外语 |
成绩通知书(50分以上)9月4日开始领取, 请考生在9月4日至11月4日工作日内领取,过期按“过期领取证书的办理程序”办理。 |
注册咨询工程师 |
10月9日至11月9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办理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领取证书。 |
上半年软考 |
10月9日至11月9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办理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领取证书。 |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 |
10月9日至11月9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办理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领取证书。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10月9日至11月9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办理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领取证书。 |
监理工程师 |
10月9日至11月9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办理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领取证书。 |
管理咨询师 |
11月26日至12月26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办理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领取证书。 |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 |
11月26日至12月26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办理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领取证书。 |
质量工程师(初中级) |
11月26日至12月26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办理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领取证书。 |
社会工作师 |
11月26日至12月26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办理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领取证书。 |
审计(高级成绩证书) |
12月13日至12月26日工作日期间,凭身份证直接领取。 |
一、二级注册建筑师 |
2013年12月13日至2014年1月13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办理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领取证书。 |
税务师 |
2013年12月13日至2014年1月13日工作日期间,集中接收办证材料。 办理后三个月时间内集中领取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