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5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兵团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兵团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各师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和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在“报考条件”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考条件。
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具体条件如下: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科目
5月23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4日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三、考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此外,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参加考试。
四、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办法
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试人员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窗口,进入此次考试的报名入口,按照操作提示进行报名。按照属地化管理方式,在规定的资格审核及确认时间内携带《报名申请表》、身份证、毕业证和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到所属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及确认等手续。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报名申请表》的上方。
(二)缴费办法
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及确认后,可直接在网上进行缴费操作。按提示通过支付平台缴费完成后,点击“缴费”查看缴费状态,只有“缴费状态”中显示“缴费完成”字样才证明报名成功,否则将无法参加考试。
(三)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4月2日
现场审核与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3月18日-4月2日(每天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7:30节假日休息)
五、考点设置
考试统一在乌鲁木齐市设置一个考点。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考前一周,由应试人员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
七、成绩查询相关事宜
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应试人员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及合格标准等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合格证书。
兵团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
201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