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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人事考试网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通知

国和网校  [2015-02-28 14:19:00 ]  【

摘要:扬州人事考试网2015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报名时间:3月2日~11日;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5日~21日;考试时间:5月23、24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市直及部省属驻扬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40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5月23、24日两天。考点设置视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组织分工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共同负责。考试报名工作由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新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会同扬州市环保局相关职能处室共同负责。各县(市、区)人社局会同当地环保部门共同做好此项考试报名的宣传、发动工作,将报名方法、网址对外公布并做好报名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四、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试题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于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

  六、报名组织

  (一)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二)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定于3月2日~11日,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3日。本次考试报名采取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后缴费的方式,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3月2日~12日(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三)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四)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报名填写资料并且照片审核通过后,应于2015年3月2日~12日按规定将有关报名材料送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单位盖章、本人签名)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

  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对于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中包含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六)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5月15日~21日,报考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和教材征订及考前培训事宜,省环境保护厅将在江苏环保网上另行通知。

  八、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 201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55元标准、其余3科按每人每科35元标准。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后一个月内至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领取,逾期不予补办。

  九、联系电话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报名咨询) 80829371

  扬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政策咨询) 80978112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873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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