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科: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3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办发 [2013]5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 2013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13 年5月25日 |
上午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下午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2013 年5月26日 |
上午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下午 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四个科目考试的人员 ( 级别为考全科 ) 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两个科目考试的人员(级别为免两科)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程序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4 〕 13 号)规定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 1 ),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流程:考生首先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 p ://www.rsks.gov.cn) 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自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报名结束。
凡涉及免试的考生,首先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由我中心于报名结束 2 个工作日内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复核,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于 5 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免试复核通过人员名单,通过复核的考生应及时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和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
三、 网上报名
我市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牡丹江考区。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18 日 - 1 月 31 日 。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 )的“网上报名”栏目,按照网上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从网上直接打印报名表(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2012 年度在外省市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新考生报考。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28 日 - 2 月 1 日 。首次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表( 经逐级审查同意,并加盖单位印章。 县(市)区考生还需加盖县(市)区人社部门公章。 上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照片,贴在报名表的右上角空白处)和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包括:毕业证原件、单位出具的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申报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到 牡丹江市考试中心 (江南卧龙街 1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 楼 416 室,咨询电话: 0453-6172092 ) 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续考的考生只须携带报名表;在外省市参加 2012 年度考试的考生还须携带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否则往年成绩无效。
考生应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 发改价格〔 2007 〕 1925 号 ) 及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 2011 〕 104 号)规定,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 15 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 55 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 35 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 )的“网上报名”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查询修改”重新登录,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时间为 2013 年 1 月 28 日 - 2 月 7 日 ,逾期不予受理。
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 - 5 月 17 日 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登记领取。
三、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打印 。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http://www.rsks.gov.cn) “准考证打印”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2013 年 5 月 16 日 - 5 月 21 日 ,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 2013 年 5 月 21 日前 与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场设置
2013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哈尔滨市统一设置考场,所有考生均在哈尔滨市考试。其它各市(地)不设考场。
五、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 2B 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三个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采用网络阅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考人员应注意:
1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 、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 、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附件: 1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 . 2013 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〇 一三年一月十八 日
附件 1: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原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4 〕 13 号)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如下: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条件: 外语学习网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7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8 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5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6 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3 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 关专业 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1 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 2 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 ,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 3 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 15 年。
2 、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