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二)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三、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按照鲁价费发[2007]174号文件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四、报名方式
我市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上进行,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7日9∶00至2013年1月23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1月8日9∶00至2013年1月2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月8日9∶00至2013年1月24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为2013年1月9日9∶00至2013年1月2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报名程序:
(一)报考人员登陆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rsks.sdrs.gov.cn),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报考人员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考区,选择居住(或单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临沂市报考人员的考区为“临沂”。
(二)在网上报名期间下载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报名使用。
(三)根据报名条件向所在单位提交本人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由单位审核报名资格后统一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花名册上加盖单位公章。
(四)按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县区(开发区、蒙山旅游区)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县区(开发区、蒙山旅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负责,市直及驻临单位人员的资格初审由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初审后,初审负责单位在通过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和花名册上加盖公章。
(五)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3楼,联系电话:0539—8609927)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盖章后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聘书原件、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原件(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提供);
5、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附件1);
6、盖章后的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附件2)。
(六)报考人员现场确认通过后,可于2013年1月9日9∶00至2013年1月25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登陆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
五、准考证打印
2013年5月20至26日,考生通过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在
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网址:
www.rsks.sdr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有关事项
(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一代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以免影响报名和正常参加考试。
(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时,考生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余三科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三)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仔细,在确认报考信息无误、照片上传成功后,务必打印出《资格考试报名表》,若未打印,则此次报名无效;若因自身原因报错级别或填错个人信息的,责任自负。本次考试时处于禁考期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违反此规定报考的,取消报考资格,已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四)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资格和有关证件,严格履行签字盖章手续,严防条件不符、伪造证件、禁考、冒名顶替人员报考。对查出的伪造证件一律收缴。对提供假学历、假证明、虚假材料进行报名及考试期间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严肃处理。
(五)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设置在济南市。
附件:
1、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2、2013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花名册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