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宁东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人力资源)处(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1〕50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1〕76号),现将我区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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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
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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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下午 2:00—5: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二、考试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考试科目,为滚动考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能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四科)考试条件
四、报名办法
我区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9日至3月2日
在上述报名时间内,考生可登陆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网址:http://www.nxpta.gov.cn)进入我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系统不间断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
网上报名须注意下列事项:
(二)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时间:2012年2月27日至3月2日
确认地点为: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银川市上海西路99-9号)。联系人:甘文江,咨询电话:(0951)5160700。
各单位或考生持规定的“报考材料”到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
(三)网上报名两个步骤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
五、注意事项
(一)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和自治区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缴纳考试费用:《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每人每科35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每人每科55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题号和区域内作答。
(三)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附件: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附件:
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 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任何地方(国内外)打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寻找到http://www.nxpta.gov.cn(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点击进入“网上报名”→跟随“指引”阅读并确认“网上报名协议”→填写“《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发证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照片→打印“报名表”(一式一份)→贴上相片(身份证复印件上)→交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
(以上事项由考生自己或在考试机构的指导下完成)
2.报名确认
(以下事项由考生或考生单位与考试机构共同完成)。
各单位或考生持《报名表》(须经本人确认所填内容与网上数据一致并签名)和其它规定要求的报名材料→到自治区环保工程评估中心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和交纳考务费→完成报名。
3.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必前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生可在考试前5天内自行从网上在线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及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赴考,否则,不准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报考者必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12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
(报考者自行从网上在线打印)一式一份;
2.按照报名条件要求,考生均须提交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大小);
4.近3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所有附件材料须用A4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