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网友问:尊敬的卫健委主任:
您好!
我是一名工作在基层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工作中一直为自己的“黑户”身份感到无奈,因为执业注册只能在中西医结合科,但作为一名外科医生,我真的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现全国部分省市已发文明确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的执业范围,举例如下:
1、 甘肃省中医和临床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的通知
2、 河南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规定
3、 山西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
4、 四川省卫计委四川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5、 福建省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通知
6、 吉林省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范围暂行规定
7、 湖南省卫计委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8、 武汉市卫生局转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9、 贵州省中医和临床类别医师执业活动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安徽省卫健委回复:你好,现行有关卫生、中医药的法律法规未禁止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开展手术并使用西医西药及现代化的诊疗技术和方法,也未禁止中医医师、中西医结合医师到西医科室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