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测绘执业资格与注册测绘师
法律依据:
《测绘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测绘执业资格为注册测绘师
实施依据:人事部、国家测绘局联合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
注册测绘师资格的取得方法
国家对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执业准入制度。经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管理职责: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共同负责注册测绘师制度工作,并按职责分工对该制度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注册测绘师制度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测绘执业资格:
自然人(公民、个人)从事测绘专业技术活动应当具备的知识、技术水平和能力等。
1、测绘执业资格的条件
(1)应当具备测绘理论知识;
(2)应当具备基本的测绘专业技术水平;
(3)应当具备所从事专业的技术工作能力; 测绘项目的技术设计能力、测绘 生产的组织能力、对测绘成果的检查验收能力;
(4)具备一定的运用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处理事务的能力。
2、测绘执业资格管理
管理主体:国家测绘局
(1)国家对测绘执业资格做出具体规定;
(2)对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进行测绘执业资格考试;
(3)发放测绘执业资格证书;
(4)进行测绘执业资格证书的审验注册;
(5)依法查处非法从事测绘等行政活动。
3、注册测绘师资格取得
考试:注册测绘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中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考试实施:参见《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4、证书管理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测绘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条
5、法律责任: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自收回该证书之日起,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一条
6、注册执业管理
国家对注册测绘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后方可以注册测绘师的名义执业。
(1)、注册、审查机关:
国家测绘局为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注册审批机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注册测绘师资格的注册审查工作。
(2)、注册申请
申请注册测绘师资格注册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所在地(聘用单位属企业的通过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3)、证书核发
国家测绘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决定送达经批准注册的申请人,并核发统一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4)、注册有效期与证书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每一次注册有效期为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测绘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测绘师本人保管、使用。
详见《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
(5)、初始注册
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之日起1年内提出注册申请。逾期未申请者,在申请初始注册时,须符合本规定继续教育要求。材料要求见《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共四项。
(6)、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在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按照《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审批机构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是否准予延续注册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延续注册需要提交证明材料。
(7)、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测绘师变更执业单位,应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按《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原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变更注册需要提交有关材料。
(8)、不予注册
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因在测绘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9)、证书失效
注册测绘师因丧失行为能力、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失效。
(10)、证书注销
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注册测绘师本人或者聘用单位及时向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家测绘局审核批准后,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共十种情形。
(11)、法律责任
注册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应当予以撤消,并由国家测绘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当事人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是注册测绘师延续注册、重新申请注册和逾期初始注册的必备条件。在每个注册期内,注册测绘师应按规定完成本专业的继续教育。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在一个注册期内必修课和选修课均为60学时。
7、执业管理
(1)执业要求:注册测绘师应在一个具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开展与该单位测绘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相应的测绘执业活动。(第二十八条)
(2)、执业范围:
测绘项目技术设计;
测绘项目技术咨询和技术评估;
测绘项目技术管理、指导与监督;
测绘成果质量检验、审查、鉴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测绘业务。
(3)执业能力:
熟悉并掌握国家测绘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了解国际、国内测绘技术发展状况,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工作经验,能够处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熟练运用测绘相关标准、规范、技术手段,完成测绘项目技术设计、咨询、评估及测绘成果质量检验管理;
具有组织实施测绘项目的能力。
(4)、执业效力
在测绘活动中形成的技术设计和测绘成果质量文件,必须由注册测绘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生效。
测绘文件修改
修改经注册测绘师签字盖章的测绘文件,应由该注册测绘师本人进行;因特殊情况,该注册测绘师不能进行修改的,应由其他注册测绘师修改,并签字、加盖印章,同时对修改部分承担责任。
(5)、执业收费
注册测绘师从事执业活动,由其所在单位接受委托并统一收费。
(6)、质量责任:因测绘成果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接受委托的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接受委托的单位依法向承担测绘业务的注册测绘师追偿。
注册测绘师的权利
(1)使用注册测绘师称谓;
(2)保管和使用本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3)在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执业活动;
(4)接受继续教育;
(5)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的行为提出劝告,并向上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6)获得与执业责任相应的劳动报酬;
(7)对侵犯本人执业权利的行为进行申诉。
注册测绘师的义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执行测绘技术标准和规范;
(3)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执业活动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4)保守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委托单位的商业、技术秘密;
(5)只受聘于一个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执业;
(6)不准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7)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8)完成注册管理机构交办的相关工作。
【例题】
1、关于注册测绘师应履行的义务的说法,错误的是(B)。
A、应当履行岗位职责,保证执业活动成果质量,并承担相应责任;
B、同时可以受聘于两个测绘单位执业;
C、不准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D、应当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初始注册申请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C)。
A、3个月内 B、6个月内 C、1年内 D、2年内
3、关于注册测绘师在一个注册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说法,正确的是(C)。
A、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B、必修课和选 修课均为50学时
C、必修课和选修课均为60学时
D、必修课50学时、选修课30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