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南昌市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社会发展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21〕22 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安排,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江西考区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考试工作,考点统一设在南昌市。
(一)考试时间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于10月23日、24日举行,其中基础考试为23日,专业考试为23日、24日。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中的考试介绍)查询。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8月11日—8月18日。
应试人员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以及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19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报送报名情况时间:8月20日。
应试人员收到非税短信后,凭短信通知的缴款码完成缴费时间:8月21日-8月24日。
(三)报名事项
1.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于2021年8月11日至8月18日在全国统一网报平台上进行,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统一网报工作,提醒报考人员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2.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各地要按照《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认真落实一次性告知、报名条件核查、日常监管、不实承诺处理等重点环节工作。
二、考试类别和专业
分为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其中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分水利水电工程规划、水工结构、水利水电工程地质、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等5个专业方向。
有关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情况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中的考试介绍)查询。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职业年限及报考条件选择考试科目报考。
三、报考条件
2021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相关土建类专业评估信息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www.mohurd.gov.cn) “人事教育”栏目中的“专业评估”板块进行查询。
四、报名办法
报考分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本考试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应试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应试人员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应试人员撤回承诺后,应进行现场人工核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应试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核查贯穿始终(考前、考中、考后),应试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应试人员应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本次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名单或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员名单将于成绩公布后,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进行考后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举报,应试人员应持续关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应试人员报名时必须承诺填报的信息(包括个人联系方式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应试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二)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按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核查点。
1.网上在线核查:
应试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
应试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核查完成后可继续报名。
在线核查通过的应试人员应由各单位统一将《资格考试报名表》(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和《勘察设计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提交到所在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试人员无需携带学历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等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2.现场人工核查:
下列应试人员需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4)撤回承诺申请的;
需要现场人工核查的应试人员应携带打印的《资格考试报名表》(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1份)和《勘察设计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到所在单位报名,准备好报考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料,原则上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到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资格初审。
(三)缴费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理汇总好提交了《资格考试报名表》的考生信息,按照附件3格式认真填写表格,并请于8月20日17:00前将《资格考试报名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和《勘察设计考试报名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各位考生收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送的非税短信后,请凭短信通知的缴款码通过赣服通或者代理银行完成缴费。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收费标准
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建筑师和勘察设计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建设〔201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管理
(一)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应分别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信息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GPTMIS)》进行管理。
(二)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为闭卷考试,禁止考生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专业考试指定目录中的标准、规范、规程、技术(设计)手册等正规出版社出版的资料(可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www.pqrc.org.cn中的考试动态查询)。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并严格按照试卷“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中的要求作答。草稿纸由各地考场统一配发,数量应满足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七、其他事项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严肃考试纪律,保证考试的公正、公平。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予以严肃处理。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安全、平稳、顺利。
附件:1.江西省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3.勘察设计考试报名汇总表
4.各设区市、赣江新区报考联系人及电话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9日
附件1
江西省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8月11日 至8月18日 |
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
|
8月19日前 |
网上在线核查或现场人工核查 |
|
10月16日 至10月22日 |
应试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 |
|
考试
|
10月23日 |
8:00—11: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8:00—12: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14:00—17:00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14:00—18:00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
10月24日 |
8:00—11: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8:00—12: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8:00—11: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上) |
|
14:00—17:00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14:00—18:00 一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14:00—17:00 二级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下) |
||
2022年1月上旬 |
公布成绩 |
附件2
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表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003.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
01.一级 |
01.基础.一级结构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一级结构 |
3.专业考试(上) |
||
4.专业考试(下) |
|||
004.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考试 |
02.二级 |
01.专业.二级结构 |
1.专业考试(上) |
2.专业考试(下) |
|||
008.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01.基础 |
01.基础.岩土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岩土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011.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
01.基础 |
01.基础.发输变电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发输变电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012.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01.基础 |
01.基础.供配电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供配电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考试名称及代码 |
级别名称及代码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科目名称及代码 |
01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给水排水) |
01.基础 |
01.基础.给水排水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给水排水 |
1.专业知识考试(上) |
|
2.专业知识考试(下) |
|||
3.专业案例考试(上) |
|||
4.专业案例考试(下) |
|||
014.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暖通空调)
|
01.基础 |
01.基础.暖通空调 |
1.基础考试(上) |
2.基础考试(下) |
|||
02.专业 |
01.专业.暖通空调 |
上一篇文章:安徽关于2021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区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