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注册道路工程师考试按属地原则报名具体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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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区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区 | 新疆区 | 兵团 |
【相关阅读】→【报名时间】 【相关说明】根据国家资格考试制度规定,注册道路工程师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就地或就近报名参加考试,各考区具体规定见下表或【考务通知】。 |
地 区 | 属地原则规定 | 考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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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注册道路工程师按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见上述【相关说明】 | 2021考务通知 |
北京市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北京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天津市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为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天津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天津地区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河北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辛集市/定州市不设报名点,报名及其他考务管理工作分别由石家庄/保定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 | 2021考务通知 |
山西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在山西报名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现工作地须在山西,并且有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居住证或社保卡) | 2021考务通知 |
内蒙古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辽宁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报考人员均按属地化管理原则,选择现工作地所在市及相应的核查点; | 2021考务通知 |
吉林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考生按单位属地原则报名,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选择“省(中)直考区”,各市(州)考生按所在市(州)选择相应考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及省(中)直驻其他市(州)单位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中央直属单位及省直管县(市)仍按原渠道报名; | 2021考务通知 |
黑龙江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必须正确选择报名地市,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选择省直,其他报考人员按单位属地选择所在地市; | 2021考务通知 |
上海市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缴费结束前一个月)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江苏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报考人员原则上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浙江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按属地原则和所在单位隶属关系报名,在网上报名时,在杭的省直/中央部属在浙单位(简称“省部属单位”)的考生在填写“报名点”时应选择“省直”,杭州市(区、县)属等单位的考生应选择“杭州”; | 2021考务通知 |
安徽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在皖中直/省直单位报考人员请按属地原则选择相应报名点;广德县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 | 2021考务通知 |
福建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原则上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福建省内的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江西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山东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应试人员报名时,应按属地原则正确选择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报考考区; | 2021考务通知 |
河南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在省人事考试中心有主管单位报考代码的,称“省直单位”)的考生在选择“地市”和“审核点”时,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市);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考生选择原省辖市;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考生应选择档案存放地的省辖市; | 2021考务通知 |
湖北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湖南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报考人员的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湖南省区域内的,方可在湖南省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广东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凡省直单位(单位名称冠“广东省”或在省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企业)/中央驻穗单位/驻穗部队单位人员,在网上报名“选择地市”时选择“广东省省直”,其他人员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市报名 | 2021考务通知 |
广西区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海南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重庆市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的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可在我市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四川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与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一致的报名点报名;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须选择省直属报名点; | 2021考务通知 |
贵州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现工作地(指企业注册地)或户籍所在地为贵州的人员方可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凡身份证为贵州省(身份证号为52 开头)的考生直接正常报考;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 开头)但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须提供贵州省户籍证明(或户口簿)方能报考;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 开头)无贵州省户籍,但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连续缴纳贵州省社保(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考生,须提供2018年8月至2019年7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或缴费情况明细)方能报考; | 2021考务通知 |
云南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报考; | 2021考务通知 |
西藏区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陕西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对报考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即报考人员的户籍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在陕西省区域内,方可在陕西省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甘肃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考试报名按属地化进行管理,甘肃考区只接受现工作在甘肃或社保参保地在甘肃的报考人员报名; | 2021考务通知 |
青海省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报考人员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宁夏区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 | 2021考务通知 |
新疆区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报考人员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 2021考务通知 |
兵 团注册道路工程师属地原则报名规定 | 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核按属地划分进行,凡不属兵团单位或非兵团户籍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师市人事考试管理机构给予审核不通过处理; |
2021考务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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