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
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
2.对于“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核查通过后,再上网公示 10 个工作日。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所需提交的材料,由省应急管理部门另行通知。
3.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市相关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在未查清事实前,以及考后审核逾期的,暂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