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中: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第四十二条 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2018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考试真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职工治疗工伤必须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
B.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必要时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C.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由借调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责任
D.工伤职工拒绝治疗,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参考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