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广东省2019年上半年翻译资格(水平)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通知书人员公示
根据《关于2019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考〔2019〕12号)要求,现对韶关市2019年上半年翻译资格(水平)考试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9月6日、9月9日-12日(工作日5天)。
一、合格标准
2019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语种各级别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拟取得资格证书或成绩通知书人员(韶关考区)
韶关市拟取得2019年上半年翻译资格(水平)考试资格证书或成绩通知书共8人(具体名单及相关信息附后)。
三、受理举报部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各市考生的举报,由考生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受理;对省直考生的举报由省人事考试局受理。我市的考生由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
四、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考试机构: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地址:韶关市浈江区东河北路1号4号楼一楼人事考试服务窗口。
韶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