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关于批准我省2017年度第三批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通知
川注协[2017]62号
向航等70位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字〔2009〕51号)等相关规定,经个人申报,省注协形式审查,公示无异议后,同意批准向航等70位同志为我省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名单附后)。
请前来我会领证的非执业会员携带一张一寸相片(底色不限)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的需提供委托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省注协注册部领取。集中领取时间为10月11日-10月26日。
附件:2017年第三批非执业会员批准名单(川注协〔2017〕62号)[下载]
来源: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