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和法律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初步基础知识和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经济学基础、财政、货币与金融、统计、会计和法律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初步基础知识和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26. 法的一般原理。辨别法的本质和基本特征,诠释法律规则的逻辑构成和分类,辨别我国法的制定程序和法律解释,理解法的功能和效力。
27.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内涵,诠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辨别经济生活中常用的部门法:民商法和经济法。
28. 行政法基础知识。理解行政法的基本特点,诠释行政主体的法律特征,理解行政行为的特征和效力,掌握行政复议基本制度,辨别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29. 民法基础知识。理解民法基本原则,辨别民事主体,辨别民事法律行为和特征,掌握代理、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的基本内容,理解诉讼时效种类。
30. 诉讼与仲裁法律基础知识。理解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程序,理解仲裁法的基本内容和主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