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9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山西省2019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9〕12号)安排,现将山西省2019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范围
资格审核工作由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资格审核范围为参加山西省2019年度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各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成绩60%以上的应试人员(附件1)。
二、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19年11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审核地点: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东楼5层会议室(太原市望景路3号)。
三、依据标准
按照原人事部、原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测绘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4号)第九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第五条规定: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四、提供材料
1、《资格考试审核表》一式二份(附件2,下载后正反面打印,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2、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本人身份证、与现工作地相关的山西户籍或居住证明(户口本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免试一科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用人单位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劳动(聘用)合同、任职文件(最近一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社保专管员提供的《社保参保证明》各一份。
要求:以上提供的复印件纸张均为A4,均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通过全部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成绩合格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否则,取消当年所有科目成绩及本年度专业通过资格。
(二)资格审核时,材料应齐全、完整、准确,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资格审核部门将拒绝审核。
(三)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取消通过资格及相关科目成绩。
(四)对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内的全部合格成绩,并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相关规定处理。
(五)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予核发职业水平证书。
(六)本次资格审核不接受委托办理。
联系电话:0351-6168341
附件:1.合格人员名单 2.资格考试审核表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人事处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