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坐标系统管理:
1、国际坐标系统的概念
国际坐标系统是指全球性的坐标系统,或者国际区域性的坐标系统,或者其他国家建立的坐标系统。《测绘法》规定在不妨碍国家安全的情况下,确有必要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
2、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条件
按照测绘法规定,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必须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在我国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必须以不妨碍国家安全为原则,对于妨碍国家安全的,不允许其采用国际坐标系统;二是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必须以确有必要为原则;三是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必须以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审批为原则。按照上述原则,申请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现有坐标系统不能满足需要,而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
(2)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后的资料,将为社会公众提供的。
(3)在较大区域范围内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
(4)其他确有必要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
(5)独立的法人单位或者政府相关部门。
(6)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3、申请采用国际坐标系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申请书。
(2)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理由。
(3)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能够反映申请单位的测绘成果与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申请采用国际坐标系统的单位,应当按照《采用国际坐标系统审批程序规定》的要求,经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准予许可后,方可采用国际坐标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