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维护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秩序,促进工程建设市场健康发展,近日,皮山县印发了《皮山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在全县开展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
此次清理主要对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进行排查,检查处理工程项目涉及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投标代理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中存在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
专项清理工作按照条块结合、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县直有关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的组织实施工作。其中,县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同时县政府投资和交易服务委员会办公室协助住建局对本部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清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专项清理工作。
清理内容:一是无资质证书的企业、个人或者有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利用其他企业的资质及名义投标和承接工程;二是通过出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其他方式,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或承接工程;三是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可以认定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
对清理检查发现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市场主体,视情节轻重,给予限制市场准入、降低或取消从业资质、吊销执业资格、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对主动查找、纠正问题的,可视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理;对顶风违规、边清边犯的,长期挂靠借用、违规出租资质的,特别是涉及金额巨大、发生安全质量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清出工程建设市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要将企业或个人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列为不良行为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