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竹山县属国家级贫困县,既是抗震设防七度区,又是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质灾害频发。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校安工程”,通过完善四项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力争把这一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建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放心工程。
第一,建立配套服务制度。财政部门主动与教育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实行校舍档案信息数据资源共享,夯实管理基础。建立目标管理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集中支付、封闭运行,根据工程进度,由财政国库收付中心直接从专户划拨到施工单位。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货物、维修、新建工程和服务,实行政府采购。在管好用好中央、省级项目资金的同时,县委、县政府科学预算县级配套资金,优先安排校舍加固改造资金,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不留缺口,确保该县“校安工程”如期完工。
第二,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校安工程”是该县占比重较大的一项资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项目学校“校安工程”实施完工后,加快清理往来款项、整理会计资料、对工程进行竣工决算,将“校安工程”纳入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目管理,防止形成账外资产。
第三,建立了跟踪审计制度。针对全县“校安工程”项目跨度长、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的特点,县政府成立了由纪检、审计、财政、教育等相关单位组成“校安工程”审计小组,深入施工现场,对校舍排查鉴定、危房拆除、勘探设计、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校安工程”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督促整改。
第四,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对“校安工程”资金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禁虚报瞒报、挤占、挪用,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切实保证资金安全。建立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的定期通报制度,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